壽險大利多 「錢」進長照有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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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促參推動委員會昨日邀集內政部、財政部、金管會、衛生署、主計總處等相關部會,研商民間投入長期照護設施可行性,由政務委員薛琦主持。 昨日會中包括財政部、金管會和主計總處都認為,2025年台灣將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475萬人,占總人口20%,每五個人中就有一位是老年人,長期照護如果全部由政府負擔,將是一筆龐大支出,為了減輕政府財政赤字、預算壓力,應開放引進民間資金提供部分長照服務,並回歸市場機制。 不過,內政部則表示,目前國內長照體系較屬於非營利性質,如開放壽險業資金投資長照,恐引發部分立委、社福團體和相關學者專家強烈不滿,質疑財團壟斷。 財政部、金管會和主計總處強調,平行開放營利單位投資經營長照,並非改變現行制度,而是提供多元選擇。且保險業是受高度監理行業,可透過監理措施,解決外界營利勝於福利的疑慮。 薛琦作成兩點結論,一是現階段壽險業等民間公司法人即可透過出資興建長照機構硬體設備,再出租給長照機構經營的方式,投資長照產業;二是與會機關同意以平行開放為目標,民間資金可組成公司法人經營長照機構,並由內政部負責和社福團體、學界溝通,修改「老人福利法」。
【2013/06/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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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錢進長照/百分百持有經營 業者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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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壽險公司高層表示,肯定行政院的開放方向,但若能明確將長期照護產業定義為「保險相關事業」,壽險公司可百分之百持有經營,相信幫助更大。
行政院研議開放壽險業等民間法人可出資興建長照機構硬體設備,再出租給長照機構經營。壽險公司高層說,保險公司本來就可以出資興建不動產及內裝硬體設備,再出租他人。 他舉例,保險公司標下土地或建物後,可改建成百貨公司、旅館、醫院等,再租給他人,只要將出資興建的標的變成養生村、安養院、老人照護所等,包括裡面的床位、醫療器材等,都可一併出租他人。 他說,關鍵在於是否將長照產業視為「保險相關事業」,如果明確界定,保險公司將可百分之百出資參與經營,不必受到保險公司投資非保險相關事業最多只能持股35%、不能派任董監等限制。 另一名壽險公司高層也說,長照事業有很多限制,例如一單位最多不能超過25床,建議行政院想辦法創造長照的規模經濟,讓保險公司有利可圖。 他提醒,長照還有很多不合理規定需要修改,若無完善配套措施,壽險資金可能始終留在「研議評估」階段。另外,台灣人口老化已無可避免,政府若不及早正視因應,20年後恐將成為政府嚴重財政問題。
【2013/06/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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