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長照業 應放寬投資限制 【經濟日報 ╱ 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2013.07.09 KPMG 台灣所稅務會計師葉維惇表示,政府想吸引民間資金參與、推動長期照護業發展,建議制訂特別法加速法規整合,並放寬投資限制,讓沒有醫護證照的個人、法人股東可投資長照機構、設定營利分配規範保障社福功能等,並可比照類似健檢業,採用民間、官方分流的發展模式。 根據經建會去年人口推估調查,台灣 2018 年將成為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占比達 14% , 2025 年更將超過兩成,步入超高齡社會,需接受長照的失能人口突破 100 萬人。政府在社福資源有限下,考慮適度引進民間資源。 由於各長照機構的法規分散各主管機關,葉維惇認為,與其逐條修訂,不如直接制定長照特別法,方便加速法規整合與完整性。 葉維惇認為,法規面應放寬民間投資限制,舉例來說,包含社會福利法、護理人員法,都規範社福、養護機構負責人必須有醫療相關證照,但造成具有資金的民間業者門檻,無法形成規模經濟。 他認為,像是保險業資金,理應可投資相當的比率,並藉由要求聘雇一定比率的專業證照人員,確保經營專業。他坦承,保險這類特許行業注資,須更注重風險並與本業切割。 此外,由於長照業帶有社福色彩,不能視作純營利性質,葉維惇表示,可在特別法中規範盈餘分配限制。例如不得全數分配,需有 30% 作為長照機構設施、養護系統等提升,確保社福功能。他說,只要法規透明完善,投資人自然會評估是否跨入。 葉維惇另建議,可採民間為主、政府扶助策略,比照類似醫療健檢業分流。舉例來說,資金較充足的民間業者,可發展較高端設備的養護機構;經濟相對弱勢的民眾,政府再以社福機制補足。 圖/經濟日報提供 ‧ 【 2013/07/09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 推動長照業 應放寬投資限制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015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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