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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齡化社會合適的保險商品

根據聯合國定義:65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比率7% 即為高齡化社會,14%則為高齡社會 日本在1970年,台灣在1993年進入高齡化社會 日本在1995年,台灣在2018年進入高齡社會~ 只用了25年即由高齡化社會進入高齡社會,比德國44年,法國115年,美國72年都快了許多 台灣人平均想退休年紀為57歲;平均壽命為78歲,約20年的退休生涯 台灣人退休準備的所得替代率僅42.8%, 英國50%, 美國58%,加拿大57%,德國56%,日本47%,香港43% 目標退休準備率應達69%才夠 退休金帳戶商品:彈性繳費,附加死亡,醫療,看護保障的險種 如:日本的年金屋,連結至退休安養住宅功能,保險人不在人世時,則將房子收回 強化年金(Enhanced Annuity) 不同族群設計的年金保險,給予差別費率 反向房屋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針對擁有不動產,但收入減少的退休族,以其住宅當抵押品借貸的商品 保險業與醫療保健產業合作,如:養生村,看護機構及健康照護等 保險業擔任退休金計晝的投資管理人。

自用地下室停車位免課房屋稅哦~

自用地下室停車位 免課房屋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8.06.20 03:21 am 財政部放寬地下室停車場免課房屋稅優惠,企業或個人購買地下室停車位供員工使用或自用者,均可免課房屋稅,且每人或每家企業可享有的免稅車位數量,完全不設限。 財政部舉例,A公司在B大樓購買10個地下室停車位供員工停車使用,且未對外或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者,A公司所購入的10個停車位,依據財政部最新課稅解釋,即可享有免課徵停車位房屋稅的減稅優惠。 同樣,個人名下不論有幾部自用車,所購入的地下室停車位,符合自用條件者,亦享有免徵房屋稅優惠。 財政部發布最新規定,大幅放寬建築物地下室停車場的免稅優惠,藉以解決都會區民眾的停車空間使用問題。這項優惠措施原本要由立委費鴻泰提出修法案,但經財政部研究結果,認為免徵地下室自用停車位房屋稅措施,只需發布行政命令即可解決。 依據財政部的行政命令規定,各類建築物地下室停車空間,如僅供車位所有權人停車使用,或所有權人為營利事業時,無償專供其員工停車使用者,即准依財政部66年2月26日台財稅第31250號函會商結論免徵房屋稅。 這項免稅優惠,也包含地下室停車位所有權人,未取得該址地上建築物所有權。財政部解釋,如果甲的住宅是在A棟大樓,但因無停車空間,甲改向附近的B大樓買入地下室停車位,雖然甲在B大樓並沒有住宅所有權,其位於B大樓的停車位還是可以免稅。 財政部強調,企業或個人購入地下停車位供做員工停車或自用,才能享有免稅優惠,若被稅捐機關查獲有任何形式出租或收費情形,就要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對所有權人課徵房屋稅。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非住家、非營業使用的房屋稅最高稅率為2.5%、最低稅率是1.5%,各縣市所訂實際徵收率則為2%或1.5%。 【2008/06/20 經濟日報】

通膨時代該投資什麼呢?

最近物價一直漲,原本很少消費的我,除了對油價感受較直接深刻外 其他倒沒有特別的感覺 現在連我這種神經大條的人都感受到了 4月CPI 3.8%, 銀行存款利率只有2.5%,負利率時代,是不能將錢都存在銀行中 沒花掉也被通膨吃掉了~尢其對於退休族群的人,收入不能增加, 可支配所得因為通膨而減少 -->存款要採浮動利率,而貸款要採固定利率 美國採降息降低次貸影響,振興景氣,助漲亞洲通膨 亞洲國家目前只能採取雙率雙漲~

Deloitte 不動產贈與之租稅規劃

婚嫁贈與大哉問-淺談不動產贈與之租稅規劃 稅務部 / 胡榮一副總‧葉曙雯經理‧林穗紋研究員 第一類是把 購置不動產當成目標,直接贈與現金 ,以協助子女置產,因贈與標的為現金,屬於實質贈與; 第二類是以 自己之資金直接付與建設公司或屋主並以子女之名義登記不動產,則屬視同贈與 。如係贈與現金購置不動產所產生之實質贈與其核課贈與之價值為現金,惟如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之視同贈與,則其核課贈與之價值為土地之公告現值及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兩者有顯著之差異。茲就目前實務常見作法分析如下: 假設何老先生夫婦的獨子何諺明即將於今年六月娶妻,欲於市郊購置新房,該房屋市價120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400萬元,房屋評定價值200萬元,何老先生夫婦決定資助其子。考量方案有二:一是直接贈與現金,由其子自行購屋。其二是何老先生夫婦先行將新房買下再轉贈其子。何老先生夫婦在兒子結婚當年度每人對其每年贈與免稅額及婚嫁贈與免稅額的總和為:111萬元+100萬元=211萬元。以下僅就三種情形說明其稅負申報之效果: 情況一: 直接贈與現金 ,由其子自行購屋依上例,若何老先生夫婦的獨子何諺明今年6月結婚,新房在今年2月購入,短期內需要大筆資金支付頭期款,可以利用去年年底、今年年初父母每人每年111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度,配合子女婚嫁時父母每人贈與現金100萬元或價值100萬元的財產免稅,短期內即可移轉現金644萬元(111萬元x4+100萬元x2)。若是結合男女雙方父母的資金,在去年底和今年初各贈與111萬元,雙方父母共四人、兩年度合計的贈與免稅額是888萬元,加上雙方父母各給予婚嫁贈與免稅額共400萬元,今年2月何諺明馬上就有1,288萬元的現金可以付清購屋款項。更甚者,能力足夠的富爸爸、富媽媽,當然可以從子女小的時候,就開始分年在免稅額度111萬元內贈與子女,這是免辦任何手續、最方便的贈與途徑。 情況二: 以自己名義購屋,再逐年移轉土地及房屋持分給其子 承上例,如何老先生夫婦先以兩人名義購入房屋,然後再分別將名下的產權採分年分次贈與的方式移轉給子女。何老先生與其妻持有房地持份之現值分別是300萬元。若分三年移轉, 第一年先各自移轉土地及房屋持分的三分之一給子女,第二年與第三年再各移轉三分之一 ,如此一來,父母每年各自贈與給子女的總額都不超過111萬元,也不會被課徵贈與稅。此外,父母在辦理土地及房地

大前研一 談後五十歲的選擇~摘錄自天下雜誌398期

人會選擇成為上班族 就是染上上班族染色體,不可能創業 遇到瓶頸,就動手重新開機 reset,就是勇於捨棄,一切歸零 讓腦袋變成隨時隨時吸收下一波事物的海綿 猶豫不決,是造成衰退的原因 與其做枯木,不如做開在原野的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