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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股利 全額課稅

現金股利 全額課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8.02.22 03:33 am 台積電日前通過配發總計約千億元的股利與分紅給股東與員工。財政部表示,企業配發股利、股息有不同的課稅規定,現金股利部分均要全額課稅;只有股票股利是按面額10元計稅。 股東獲配股票股利,與員工取得公司分紅股發的股票,亦有不同的課稅待遇。財政部說,股東獲配股票股利超過面額10 元以上部分,視為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員工獲配分紅配股超過面額10元部分,高收入員工需另報繳20%最低稅負所得稅。 台積電宣布將配發股東包括現金股息3元與股票股利0.05元,總計現金股利近770億元;台積電同時將以可分配盈餘的8%作為員工分紅,現金分紅39.39億元、股票紅利39.39萬張,兩者各占一半。 財政部指出,股利課稅方式因獲得的是現金或股票而有不同。稅法規定,股東取得現金股利,員工獲配現金分紅,因屬現金形態,均應在取得年度全額列為個人綜合所得,按6%到40%的稅率報繳所得稅。 若取得股利是股票形態者,股東獲配股票股利,只需按面額10元納入營利所得繳交綜合所得稅。 員工獲配股票分紅就沒有股東優惠。財政部說,員工分紅配發股票,按兩階段報繳所得稅。第一階段是在配發年度將屬於面額10元部分,做為薪資所得報稅;第二階段則是視獲配分紅員工的個人年所得狀況,在最低稅負制之下,加計應稅與免稅所得逾600萬元以上員工,還要將分紅配股面額與可處分日時價的差額,報繳最低稅負所得稅。 【2008/02/22 經濟日報】

健保局統計:臨終及20歲以下醫療費用高於其他年齡

安寧療護 國人漸能接受 健保局分析發現,健保給付用在臨終前患者的醫療費用,平均每年309億元,其中8成用於臨終前6個月,20歲以下臨終病患的平均醫療支出高於其他各年齡層。健保局委託學者統計,2000至2004年共有55萬7千多名死亡病例,醫療給付在門診部分只占4﹪,其餘皆為住院費用;從性別來看,死亡前6個月男性醫療花費達21萬9千多元、女性為20萬8千多元。 病患臨終前到底接受那些醫療處置?統計顯示,使用加護病房及呼吸器者最多,大約各有4成以上,且每年以2﹪左右的幅度成長;大約有2成多病患臨終前有接受心肺復甦術(CPR),但利用率逐年下降,2000年為22.2﹪,2004降至19.4﹪,由於死亡人數增加,CPR人數減少,顯示國人漸能接受安寧療護及放棄痛苦急救的觀念。 從疾病別來看,最花錢的是罹患骨癌等結締組織癌,死前6個月花費32萬7千多元,其次是腎臟病的31萬8千多元、敗血症29萬2千多元;以年齡來看,20歲以下的患者醫療花費最多,10到19歲為42萬、0到9歲是34萬元。 【2008/01/04 聯合報】

利變保單 不能光看利率

利變保單 不能光看利率 央行近半年來兩度升息,銀行也紛紛調高定期儲蓄利率。但近來有不少民眾申訴,表示銀行的存款利率調升、房貸利率也調高,但手上的利率變動型保單宣告利率卻沒跟著調,懷疑保險公司「故意」忽視保戶權益。 壽險業者對此表示, 利變商品的宣告利率以「年宣告」為主 ,即利率是在契約生效日及保單周年日當月宣告。 舉例而言,保戶如果在5月購買利變年金險,未來即以各年度的5月宣告利率做當年度年金險宣告利率,並非跟著市場隨時波動,保戶可能是有所誤解。 最低稅負制實施後,因為保單受益人與要保人為同一人的年金給付,可享免稅優惠,使得利變年金成為壽險公司熱銷商品, 尤其隸屬金控公司的壽險公司,更鼓勵高資產戶將銀行定存資金轉移購買年金險,有大型壽險公司便曾在一個月內賣出數十億元的利變年金。 有民眾發現三年前買的利變年金,投保首年度宣告利率有3%,相較當時的銀行定存利率的確相當吸引人,但投保第二年、第三年後卻發現宣告利率悄悄調降至2.9%,且宣告利率自此就沒再調整過。但同一家保險公司新推出的利變年金,宣告利率卻有3.2%,讓他對保險公司的誠信大打折扣。 壽險業者則表示,宣告利率是計算保單該年度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重要依據,當宣告利率愈高,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累積愈快,對保戶相當對有利,但保戶不宜只看宣告利率高低決定是否投保,而要看保單背後的保險公司未來支付年金或保險金的能力。 【2008/01/04 經濟日報】

實物捐贈節稅 來源先講清楚

實物捐贈節稅 來源先講清楚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08.01.25 03:34 am 「假捐贈、真避稅」歪風難止,財政部宣布從今年起,個人若要申報實物捐贈扣除額,必須在綜合所得稅申報書說明實物捐贈的來源及成本。國稅局將建檔,並進一步查核協助民眾利用捐贈逃稅的不法集團,一網打盡。 雖然國稅局對於捐贈扣除的把關愈來愈嚴,但還是有很多人存著「抓到頂多被剔除補稅,又不用處罰」的僥倖心態,大鑽法律漏洞。 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表示,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書新增一個欄位, 如果有實物捐贈要列舉扣除的民眾,必須說明捐贈物品的來源,包括跟誰購買、售價多少、以及 統一發票號碼,若納稅人無法舉證成本,則不可列報捐贈扣除額。如果捐贈的物品不是經由買賣而來,則必須透過主管機關的鑑價,或是依市場價值判斷。 凌忠嫄指出,台北市國稅局建議財政部,透過實物捐贈建檔的方式,未來只要發現公司或法人開立假發票、墊高物品價值供民眾列報捐贈節稅的個案,就可以輕易揪出該公司或法人是否也利用同樣的方式協助其他人逃漏稅,不用再像以前一件件慢慢查,預期將可大幅提高稽徵效果。 台北市國稅局最近也發現,某位男子將自行創作的30幅畫作,捐贈給太太所任職的政府機關單位,並列報93年度捐贈扣除額51萬400元,但這些畫作並未經 主管機關認定價值和出具證明,不具有文化資產價值,因此國稅局將這筆捐贈全部剔除,而後提起的行政救濟也均遭行政法院駁回。 凌忠嫄進一步說明,如果只是具有一般市場行情的作品,不是特別的文物或古蹟都可以捐贈抵稅,等於強迫國家購買不需要的用品,有違實物捐贈用以增進公共利益 的目的。因此 捐贈藝術作品時,要先經文建會認定具有文化資產價值,而且是政府必須加以保護的重要資產,才能列報捐贈扣除額 。

2008申報綜所稅季節,申報扶養親屬注意事項~UDN

節稅花招多 小心被釘上 一般民眾會大量列報扶養親屬節稅,同樣是近來稅捐機關的查核重點。今年財政部明訂禁止民眾拿村里長證明當作扶養證明,除非能提出戶口名簿、匯款資料等扶養證據,稽徵機關並會勾稽受扶養人的父母是否確實無力扶養,才會准予列報。 有錢人找捐贈物品節稅,小老百姓沒有這種「福利」,為了少繳一點稅,最常利用的方式就是多列報幾個扶養親屬。所得稅法規定扶養親屬免稅額 每人免稅額是7萬7000元 ,扶養的年滿70歲的父母等直系親屬,免稅額更加碼為 11萬5500元 ,多一點「人頭」,自然可以少繳一點稅。 傳列報逾六人 會被查 根據國稅局以往的習慣,如果納稅人列報太多扶養親屬,就會引起稅官側目,外傳一般認定標準是6個,但國稅局基於保密原則,不承認也不否認。但可以確定的是,納稅人要是列報太多叔、伯、甥、舅、媳等「其他親屬」當受扶養對象,肯定會被列為查核對象,只要提不出扶養事實的佐證,這筆免稅額就會被剔除。 國稅局官員說, 納稅人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子女和兄弟姊妹,「不必」與納稅人同居;一旦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時,申報受扶養的親屬與納稅人或其配偶,「必須」住在一起且確實受到扶養 。 拿村里長證明 行不通 以往民眾列報其他親屬當受扶養親屬,即使明明不住在一起,扶養事實也不明確,但有一個竅門可走,就是找村里長開「同居受扶養證明」,不過今年5月報稅時這招行不通。 因為內政部屢屢收到村里長陳情,每年一到報稅期間,就有開不完的扶養證明,但大多數村里長根本不知道實情,為擔心得罪鄉親,只好硬著頭皮背書。 內政部去年修法,把核發「無謀生能力證明」及「同居受扶養證明」從「村里長核發證明事項一覽表」刪除,財政部也順勢發布解釋令,不再受理村里長證明。 須有扶養義務 才認帳 也就是說,納稅人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子女和兄弟姊妹,不必與納稅人在同一戶籍,也不需同居在一起,只要有扶養事實就可以申報扶養。但扶養叔伯甥侄等其他親屬或家屬時,除了要有扶養事實,還要有扶養義務,稽徵機關才會認帳。 官員說,只要能舉出匯款資料等文件證明有扶養事實,稅官大多不會刁難。 至於「扶養義務」的認定,除了納稅人和受扶養人有家長、家屬關係,受扶養人的父母必須是「無謀生能力」。無謀生能力的標準,一般會以基本工資為門檻,比方說,目前基本工資年收入是20萬7360元,如果列報受扶養親屬的父或母年收入高於基本工資,